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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创造才是“真”

《论自由》读书笔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约翰.密尔。自由这个词,是被解释最多的词,导致现在很多人搞不懂什么叫自由。一般人对自由的理解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状态,其实是在自然状态中才会存在。但是人类的发展已经进入社会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自由的含义不一样了,而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社会的建立前提,就是人类牺牲掉一小部分自由,来换取生命和财产受到保护。比较好的社会呢,是以最小限度的牺牲,来换取最大的保护。作者特别提到对个性的保护,这一点使我内心受到了触动,因为中国的社会几千年来都是压制个性的发展,总是宣扬个人应服从集体。但是作者的意见却恰恰相反。特摘录如下:

对这句话我也是深有感触,当我遵从习俗或传统,而不遵从自己的性格的时候,内心感到十分的痛苦。一直想逃离那个状态。

凡在不以本人自己的性格却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为行为的准则的地方那里就缺少着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而所缺少的这个因素同时也是个人进步和社会进步中一个破为主要的因素。

发展自己的欲望,而不是把别人的欲望当成自己的。

欲望和冲动却是一个完善人类的构成部分,与信赖和约束居于同等地位。一个人,其欲望和冲动是他自己的–这些事他自己的本性经过他自己的教养加以发展和校改的表现——就成为具有一个性格。一个人,其欲望和冲动不是他自己的,就没有性格。

人与人之间是有敌意的,这种敌意是有对比产生的。和同层的人对比,甚至和高层的人对比。

在我们的时代里,从社会的最高层到最底层,每个人都像生活在一个有敌意的目光的可怕的检查之下。

平凡才是最终的归宿

说句清醒的真话,不论对于实在的或设想的精神优异性怎样宣称崇敬甚至实际予以崇敬,现在遍世界中事物的一般趋势是把平凡性造成人类间占上风的势力。

别人说的进步的事情,不一定适合自己。

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而自由精神要抵抗这种企图,也会与反对进步者局部的和暂时的联合起来。

每个人都要在这个社会中承担责任

社会并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但每人既然都受着社会的保护,每人对于社会就该有报答。每人既然事实上都生活在社会中,每人对于其余的人也就得遵守某种行为准绳,这是必不可少的。这种行为首先是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担负自己的一分。 国家的价值从长远来看,归根结底还是还在组成它的人的价值。

最后一章中有一部分,是对社会热衷考公务员的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分析,颇有见地。这种现象对政府自身,公务员自身和社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因为政府如果吸收了许多社会的人才,就会造成政府难于改革,公务员变成了奴隶,社会也会失去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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